# 民事诉讼法 - 证据制度与证明责任 ##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 当事人的陈述 2. 书证 3. 物证 4. 视听资料 5. 电子数据 6. 证人证言 7. 鉴定意见 8. 勘验笔录 ## 证明责任分配 ### 一般规则: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形 1.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证据的审核认定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 1. 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诉讼过程中的明示自认) 2. 众所周知的事实 3.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 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5. 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6.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